皇姑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许可审批公示
【信息时间:2023-10-17】【信息来源: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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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转发<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>的通知》(皇法治办发〔2019〕4号)文件要求,经现场堪验评估合格,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审核,现对皇姑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7日-10月21日
联系电话:86459252
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0月17日
撰稿:张汜泉
校对:朱红明
审核:杜 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