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关学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沈皇人大发〔2023〕4号

区人民政府、区监察委员会、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:

经2023年4月20日皇姑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。

决定任命:

关学军为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;

项东为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;

蒋玲为沈阳市皇姑区机关事务局局长。

决定免去:

单博的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;

项东的沈阳市皇姑区机关事务局局长职务。

免    去:

夏永涛的沈阳市皇姑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



皇姑区人大常委会

2023年4月20日